雨城区委宣传部 雨城区文明办 主办

雨城区委党史研究室开展《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》宣讲活动

  

    77日,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党史研究室在雨城区政府会议中心举行《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》宣讲会,解读政策背景,宣讲条例内容,并结合我区实际布置下一步红色资源普查、保护和利用工作。全区各镇、街道党委副书记及区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宣讲会。 

   

 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大时刻,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时段,我省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,为红色资源认定、保护、管理、传承奠定了法律基础。条例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尊重史实、科学认定、分类保护、分级管理、合理利用、强化教育、永续传承的基本原则。 

  条例突出红色资源的四川特色,实行对红色资源的动态管理和共享,明确要建立红色资源保护状况监测和评估制度,及时采取预防和抢救性保护措施。条例注重落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责任,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行红色资源保护职责,明确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的保护责任,对有损毁危险的非国有红色物质资源明确了保护措施,明确了公众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权利义务,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。 

  目前,雨城区已启动红色遗址、红色文物等八大类红色资源普查工作。下一步,雨城区党研室将开展广泛宣传,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,提升保护传承红色资源的法律意识。同时,通过理论研究、红色资源项目研讨等形式,促进资源共享,推进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协同发展。 

责任编辑:刘博鹏